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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:部署开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打击行动
发表时间:2022-06-23 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

记者日前从省“打非治违”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,全省保持安全生产“打非治违”高压态势,各级各部门部署开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打击行动,全面整顿矿业秩序,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。

省“打非治违”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,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,立即部署开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打击行动,迅速采取无禁区、全覆盖、零容忍的方式,全面彻底排查整治辖区矿产资源开采秩序,全面加强对关闭退出矿、停产矿、停建矿、技改矿、整合矿、基建矿和生产矿的监管力度。要重点排查无证开采、以探代采、以建代采、不按批准矿种、超范围开采等各类盗采矿产资源情形。尤其要加强对已关闭取缔矿井、废弃矿井周边可疑地段排查,加强排查秘密盗采行为和特殊区域盗采行为。强化废弃矿井入口物理封闭和巡查监管,健全完善从发现到查处的快速反应工作机制,加大对盗采活动的全过程打击力度。

另外,要全面整顿矿业秩序,全面排查从事矿产品贸易、加工的企业以及个人,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收购、倒卖、运输矿产资源行为。要深挖非法盗采矿产品销售渠道,严厉打击非法销赃行为,斩断非法利益链条,多层次、多角度、全方位扎牢织密矿山安全风险防控网。

省“打非治违”领导小组办公室还要求,各级各部门要始终保持“安全生产”打非治违高压态势,严格按照“四个一律”“五个一批”要求,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“露头就打、一打到底、绝不姑息”,对拒不整改、屡教屡犯的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顶格处罚,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。对各类违法行为一经查实,该追责的必须严格依法追责;对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、失职渎职的,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。发现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甚至充当“保护伞”的,要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。

省“打非治违”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别指出,在专项打击行动中,对出现阻挠执法、无理取闹、聚众闹事、威胁执法人员等行为的当事人,要按照妨碍公务进行严肃处理。要持续加大对举报奖励制度的宣传力度,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,最大限度压缩“非法违法”生存空间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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