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我省15家单位联合印发《贵州省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》。这份方案精准突出差异管控,从城市空气、臭氧防治、柴油车污染三个方面发力,持续巩固和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。
15家单位包括省生态环境厅、省发改委、省科学技术厅、省工信厅、省公安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住建厅、省交通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商务厅、贵阳海关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气象局、省能源局、民航贵州安监局等。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涉及面广,具体事项繁多,有必要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,使各部门职能更加优化、权责更加明晰、监管更加有力。
该方案根据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》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拟定,共分为1个总方案和污染天气防控、臭氧污染防治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3个子方案,更加强调针对性、操作性和实效性。
每年冬春季节是造成我省大气污染的重点时段。该方案将冬春季节和春节、元宵节、中元节等特殊时段,确定为重点管控时段,以PM2.5(细颗粒物)、O_3(臭氧)为重点管控污染物,以中心城市为重点管控区域,以建筑施工工地、城区主干道和挥发性有机物(VOCs)、氮氧化物(NOx)主要排放源为重点管控对象,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。
方案要求,力争到2025年,全省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.8%,PM2.5平均浓度控制在22ug/m^3(微克/立方米)以内,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7%以上,NOx(氮氧化物)和VOCs(挥发性有机物)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.17万吨和0.45万吨,柴油货车NOx(氮氧化物)排放量下降12%,消除重污染天气,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气,有效控制轻度污染天气,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、碧水、净土保卫战,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、幸福感,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。